本网讯:“请大家就郝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检察监督一案发表意见!”前不久,晋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举行了一场听证会。这也是该市首例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
2018年9月14日,郝某某骑自行车出行,与骑摩托车的刘某某相撞。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双方就郝某某的治疗费用问题产生分歧,先后诉讼至高平市人民法院和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依然没有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今年上半年,郝某某向晋城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引入公开听证程序,有利于厘清事实,有利于当事人双方解开心结、化解矛盾,取得较好的案件办理效果,遂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当日,检察官围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全面介绍了案件程序、实体审查情况、证据采信规则以及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要件与规定。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及理由。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听证,当事人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