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在工作推进中将容错纠错、减责免责、澄清正名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内容,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一、把握政策原则,注重做到“三个结合”。把贯彻“三个区分开来”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修订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把贯彻“三个区分开来”与实践“四种形态”结合起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查办案件中注重综合考虑客观原因、主观态度、悔错改错等因素,重点在用准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及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上下功夫,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发挥“四种形态”在认错容错、指错纠错、抓早抓小方面的综合效应。2018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64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17101人,占到总数的91.7%。把贯彻“三个区分开来”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2016年以来共有5名受到问责处分的市管干部被重新任用,1名干部被提拔使用。
二、明确容错情形,抓好制度细化规范。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意见及省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规定要求。2017年以来,市委研究制定了《长治市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合理容错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可以容错的6项条件及10种具体情形、不得容错的6类底线红线,规定操作实施的6个环节步骤;制定了《长治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从政治激励、精神鼓励、考核奖励、工作支持、生活关怀等5个方面,大力支持基层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把建立推进容错纠错、精准稳慎问责方面制度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列为市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度12个亮点工作之一,重点部署推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县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坚决贯彻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容错清单(试行)〉的通知》(晋纪办〔2020〕19号)和系列《工作导则》要求,认真对照清单中明确的10种容错情形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激励、支持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复业。
三、加强澄清保护,做实关心关爱工作。持续开展说情打招呼、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造谣诬告“三股歪风”整治,提出了“对提拔任用中托人打招呼的坚决不用、对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坚决一体追查、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坚决澄清正名”的明确要求,旗帜鲜明保护干部、主动亮剑歪风邪气,坚决纠正挫伤党员干部干事积极性、损害干部形象、影响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不正之风。建立谈话函询采信制度,对问题反映不实的实行采信告知,让谈话函询对象放下心理包袱。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111件,其中谈话函询后了结12870件,占线索处置量的60.96%。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后续教育管理,积极开展跟踪回访、谈心谈话,传递组织关爱,为帮助其继续发挥作用松绑解压。目前,在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的同时,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责任倒查和对被诬告陷害人的澄清正名工作,进一步营造激励干部担当、支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精准执纪执法,坚决防止容错不当。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问责条例,对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消极应付及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存在的不担当、不负责、不执行,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近三年来,全市共问责党组织62个,问责党员干部770人,其中问责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384人。严查腐败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全年立案2624件,是2012年的3.58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58人,是2012年的2.64倍。
来源:山西省纪检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