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朔州市纪委监委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为目标,大力弘扬右玉精神,统筹运用“五个一”工作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通过市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和机关各党支部专题党课学习等形式,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弄懂做实;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等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理想信念、党员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对党员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把党的领导延伸到审查调查第一线,严格把握专案工作的思想性、政治性、纪律性,切实增强专案组的战斗力、执行力,有效发挥“支部建在连上”的作用。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朔州市纪委监委考核办法》《机关外出报备制度》《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制度》,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规范机关建设,解决干部困难;落实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推进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
规范监督执纪流程。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职责分开机制,解决监督执纪执法权集中问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专题会、初步核实专题会、审查调查专题会和审理协调会制度,做到集体议事、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会议决策基础上的请示报告制度,凡是监督执纪执法中的重要事项在会议议定决策的基础上,再专门向省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管理干部队伍。采取信息化动态管理方式,及时收集录入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社会关系、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精准“画像”,持续推动廉政档案建设向标准化发展;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对利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防“灯下黑”;采取家访的方式,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评工作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拓展,由单位“体制内”监督向家庭“体制外”关心拓展。
来源:山西省纪检委网站